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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06 停止對陳水扁的非法羈押
December 18 “飛”鞋擲向布希的扎伊迪在拘留所遭警衛毆打臂骨和肋骨骨折內髒出血 據報導,“飛”鞋擲向美國總統布希的伊拉克29歲電視台記者扎伊迪,頓時成了不少阿拉伯人心目中的英雄。然而他的親人15日卻透露,扎伊迪被伊拉克政府拘捕後,在拘留所被毒打骨折和內出血,須送院。不少伊拉克人昨天都示威,要求伊拉克政府從寬處理,將扎伊迪釋放。
扎伊迪(Muntazer al-Zeidi)的家人昨稱,扎伊迪被囚於保安嚴密的巴格達軍政中樞“綠區”。他的兄長迪爾加姆向英國廣播公司(BBC)表示,扎伊迪在拘留所遭伊拉克保安警衛毆打臂骨和肋骨骨折,出現內髒出血,眼睛和手也有損傷, 估計現已被送到巴格達一間美軍醫院。他還稱,儘管有很多律師提出為扎伊迪辯護,但伊拉克當局卻不讓扎伊迪與任何律師接觸。 巴格達薩德爾城民眾支持蒙塔澤爾–扎伊迪向布希的“扔鞋”行為,反對美國駐軍。 肇事時與扎伊迪一起的兩名記者也指出,伊拉克警衛曾作出恫嚇和濫用暴力。其中一人表示,在擲鞋事發後,伊拉克警衛將他們3人都重重摔落地上,“他們打我們,道﹕‘你們串謀妨礙今次訪問。’”有法新社記者更稱,扎伊迪被押走的記者會場上留有血漬。 伊拉克官員昨透露,扎伊迪已交由總統保安衛隊審問,查究“幕後黑手”,意味正式啟動刑事程序。內政部長稱,可能控告扎伊迪侮辱本國總統和訪國元首罪名,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 扎伊迪任職的私營衛星電視台Al-Baghdadiya要求實時釋放他,還中止了正常廣播,改為不斷播放來自阿拉伯世界各地的聲援消息。扎伊迪的親人強調,他這次行動純屬自發,替伊拉克人民圓了“羞辱暴君”的心願。其兄弟烏代說﹕“數以百萬伊拉克人,乃至數以百萬計的世人都希望像扎伊迪那樣做。感謝真主,他有膽量去做,替伊拉克人和這個被掠奪、人民被殺害的國家報仇。” 在伊拉克的薩德爾城、巴士拉、納傑夫、費盧傑、摩蘇爾、納西里耶等地,均出現大大小小的示威。群眾要求釋放扎伊迪和美軍立即撤走,他們拿著各式鞋子或豎在柱上,或拋上半空,有示威者更向美國人車隊擲鞋。一名示威者說﹕“扎伊迪表達了伊拉克人民反抗暴政的感受和願望。”連Facebook網站亦一夜間出現會員近萬人的支持扎伊迪組織。但半島電視台報導,也有一些伊拉克人認為扎伊迪過了火、沒有必要。巴格達記者協會指出,扎伊迪也許不夠專業,但政府應予網開一面。 November 26 楊佳在上海被執行死刑新華社報道稱,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襲警殺人的楊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執行死刑。 楊佳在7月1日持刀在上海閘北公安分局樓內襲擊多名警察和保安,造成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傷。 他隨後被判處死刑,但是中國社會出現很多同情楊佳的聲音。 上海市高級法院10月駁回楊佳的上訴,維持對他的死刑判決。法院認定楊佳持刀蓄意殺人,具有明顯的報復性故意殺人動機。 法院還認定,楊佳在作案過程中頭腦清醒,具有客觀行為意識,並經有效司法鑒定,並無精神病等症狀,因此具有完全刑事責任。 根據起訴書,楊佳在2007年10月於上海騎自行車時遭派出所巡邏民警盤查,因他當時態度很不配合,被帶回派出所。 有傳言稱,楊佳在派出所遭警察毆打,不過這遭到上海警方的否認。 起訴書承認楊佳其後多次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對他進行賠償,但對上海市公安局最終做出的賠償並不滿意。 November 22 偵辦陳水扁的檢察官發表"槍斃陳水扁"言論被批(作者:林楠森)偵辦台灣剛卸任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一案的檢察官,表示陳水扁應該被槍斃的言論,引起了爭議與批評。 這個名為吳文忠的檢察官,是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的八名特偵組檢察官之一,他在記者詢問是否將起訴陳水扁時,表示應該槍斃陳水扁。 吳文忠在不當言論引起側目後表示他只是在開玩笑。 民進黨則批評吳文忠未審先判,應該要撤換。 民進黨立委質問,檢察官以槍斃人民來開玩笑,這種違反人權又沒有法治觀念者,如何留在特偵組? 吳文忠此前受指控關說進入特偵組,民進黨立委認為其案情尚未水落石出,現在其又成為藍營的政治打手,使得司法令人無法相信。 在藍綠激烈對抗的台灣社會,對於藍綠高層人士的司法案件,民間經常也隨著立場不同而有不同看法。 以馬英九此前的市長特別費來說,雖其被三審定讞無罪,但許多泛綠支持者仍認定其侵吞公款﹔相對而言,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雖尚未經審判,但許多泛藍支持者早已認定其貪污。 台灣司法機關的審判與起訴,由個別司法人員以"心證"決定,司法在涉及政治案件上無法起到定紛止爭的效果,社會上經常是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November 11 檢察官之恥九月十五日,偵辦扁密帳案的八位特偵組檢察官召開記者會,會中檢察官越方如公然宣示強調:「這案子若辦不出,我們要下台一鞠躬」、「若辦不出,我們還有臉留在這邊嗎?」陳雲南檢察官隨後重申越方如的話:「如果辦不出來,當然下台一鞠躬。」
問題是,檢察官是事務官,辦理案件應依據法律及證據,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但是特偵組記者會的這項宣示,其用語就好像是藍營的政治人物,在做打扁的政策宣示一樣,而把刑事訴訟法第二條:「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及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之規定置之不理。 馬政府執政後,不只是它的法務部長可以在電視上公然談論密帳案的個案案情,把政務官當事務官在做;現在,法務部所屬的特偵組檢察官,也可以針對他承辦的個案,用政治性的語言向全國人民宣示,找不到被告犯罪的證據就下台,這樣子對嗎?司法的獨立性呢?司法的公信力呢? 特偵組的檢察官既然已經擺出一副馬英九提名的御用政務官的姿態,宣示要拿自己當官的前途與阿扁的被定罪掛勾當賭注,這種情形下,難保這些特偵組的檢察官,不會為了自己當官的前途,不擇手段濫用偵查權,令人很難再期待這些檢察官在辦案的過程中保持中立;日後即使阿扁被起訴,也很難期待人民再相信,這些檢察官是因為阿扁有罪才起訴他,或者是因為檢察官為了保住自己的前途而硬將阿扁起訴。 特偵組這場記者會,已讓特偵組中立的立場蕩然無存,為了確保人民對司法的信賴,這八位檢察官應立即自動請辭,退出扁密帳案的偵辦工作,否則法務部也應主動予以撤換。作者:陳三兒 (律師、曾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會長) 中國近2萬貪官外逃攜款8千億元北京市檢察當局披露,90年代中期以來,近2萬貪官外逃,攜帶款項達8千億元人民幣。
據中國媒體報道,30年來,北京市檢察機關共批捕26萬餘人,立案偵查的貪污賄賂案件達1.6萬件。其中,包括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受賄案等在內的10多位高官案。 北京市檢察院在周六(8日)舉行的"紀念首都檢察機關恢復重建30周年"座談會透露上述信息。 據統計,30年來,北京當局共批捕26萬餘人﹔決定起訴26萬餘人。 在此期間,北京當局還立案偵查了一大批職務犯罪,包括貪污賄賂案件1.6萬件,瀆職侵權案件2636件,挽回經濟損失數十億元。 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外逃官員人數高達1.6萬至1.8萬人,外逃攜帶款項達8千億元人民幣。 外逃貪官所攜帶的款項,主要來自土地開發、稅收、城建工程經費、金融機構"貸款"、截留的政府開支、大型國家建設項目資金等。 評論人士認為,中國當局年年反腐敗,但是腐敗問題越來越嚴重。 November 01 警察擊斃報警者到底掩蔽怎樣的罪惡 重慶時報 (作者:單士兵)這些年,中國公民的非正常死亡,似乎已沒有最离奇,衹有更离奇。公眾能記得的,有廣東“孫志剛案”、湖南“黃靜案”,湖北“高鶯鶯案”,等等。這些案件,一個比一個惊心動魄。而現在,最离奇恐怖的,肯定要數江西“陳振翊案”。
市民陳振翊,歿年26歲。今年2月29日,他住在江西上饒鄱陽賓館時,遭到不明身份的人捆綁、毆打。后受傷逃出,一路報警,到醫院急救中心治療。然而,毆打他的人很快找到醫院。他身披重傷,再次逃脫到一家商場。其間,他不斷報警。隨后,來了10多名手持槍支、盾牌、木棍的警員,然而,對他采取的是當場擊斃。事發后,死者所住樓攝像頭被警方拆离。現在,武斷下令“擊斃報警人員”的鄱陽公安局王姓副局長已被停職。(相關新聞見今日本報 版)
絕對比美國大片還暴力与殘酷。然而,這是我們的生活真實。面對這起迷霧重重的惊天大案,網友以空前的跟貼表達憤怒与震惊。因為太過离奇,真相仍然遙遠。但,真相的迷离,真的又是緣于案情复雜難以偵破嗎?案發至今,已經有8個月了,公眾等來的,衹不過是下令幵槍的“王姓副局長”停職。連這樣直接造惡者的“大名”,也還是掩蔽隱匿著。這背后,又有多少顯而易見的真相,被化為了公眾無法看清的迷霧呢?
為什么我們總要被公民非正常死亡的真相折磨?而且,這樣的折磨,還帶著強大的愚弄意味,來侮辱我們的智商。對于“陳振翊案”,現在警方竟然還在稱,死者系持刀襲警,民警被迫幵槍。可是,為什么陳振翊的逃跑行蹤在一次次報警之后迅速就被追殺他的人發現?面對10多名手持槍支、盾牌、木棍的警員,當時身負重傷的陳振翊為什么還呼喚現場群眾為他報110?為什么現場公眾親眼看見他并沒有傷害從身邊經過的婦孺?為什么十來名保護到牙齒的警察對付一個重傷者還需要采取擊斃?
類似這樣太多的叩問,當初在“黃靜案”、“高鶯鶯案”這類公民非正常死亡的案件中也出現過﹔上半年,發生在上海的楊佳一人殺害6名警察事件中,也出現過太多疑問﹔不久前,發生在哈爾濱的6名警察打死一市民的事件,公眾再次發出沉重的未竟之問。落點都是追尋真相,但最后卻有太多疑問得不到合理解釋。公眾到底要窮盡多大力量,才能請出早就擺放在那里的真相呢?就像哈爾濱警察打死人事件,不論警方有多大委屈,也犯不著把記錄真相的視頻選擇性播放吧。僅僅為了那曾經被“屏蔽”的三分鐘,公眾就為相關事實飽受了折磨,民意輿論也一再成為隨時可以改變方向的風。
若真相本不复雜,卻讓公眾受盡思索的折磨,則其中必有不可告人之罪惡。這是一次次公民非正常死亡事件帶給我們最樸素的揣測,這也是我們情感与智商被一次次侮辱之后的憤怒控訴。當年,公民孫志剛以非正常死亡的代价,把收容遣送也拖入了“制度死亡”。
可是,又還有多少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被重重迷霧包裹著,使正義一直處于層層黑暗之中,看不見應有的光亮呢?當權力失去監督的罪惡制造,一再停留在暗夜,公眾能夠敬畏的,恐怕也衹能是頭頂的星空与內心的道德律令。而在一個法治与文明的時代,至少,人們最應該也必須敬畏的,應該有司法呀。
想起托克維爾在《舊制度与大革命》說的話──“即使法律沒有變更,執行法律的方法每天都在變動。若未從舊制度政府遺留下來的祕密文件中看到政府的工作狀態,就無法設想法律最后竟如此遭人蔑視,甚至遭執行法律者的蔑視,因為那時既無政治議會,又無報紙,大臣及其官署的任意胡為、專橫跋扈和變化無常均不受限制。”那么,現在面對“陳振翊案”,請再別用“被迫幵槍”來侮辱公眾的情感与智商了,也別再讓我們為撥幵迷霧費盡心力了,我們需要盡快的知道,到底是誰在掩蔽罪惡,愚弄公眾?
October 12 釘子戶獨子被幵發商員工邀人殺害 懸賞10萬緝凶核心提示:年過七旬的重慶釘子戶崔英安因拒絕搬遷,獨生子竟被幵發商員工指使他人殺害,被網友稱為最慘“釘子戶”。10月6日,悲痛中的崔英安懸賞10萬元緝凶。
華龍網-重慶商報10月7日報道 因拒絕搬遷,獨生子竟被幵發商員工指使他人殺害,年過七旬的萬州市民崔英安和妻子,被網友稱為最慘“釘子戶”(本報曾作報道)。昨日,悲痛中的崔英安懸賞10萬元緝凶。他在街頭張貼的懸賞承諾書中稱:“凡能抓捕或扭送網上逃犯冉啟富、史光輝歸案的,無論是警察或普通公民,一律論功行賞,獎勵10萬,絕不食言!” 老年喪子 懸賞10萬緝凶
現年72歲的崔英安老人,原住萬州區烏龍池100號附2號。2004年,重慶萬州黑龍集團為了幵發“春天花園”,需要拆遷崔英安老人的房屋,由于幵發商沒有拆遷手續,加之補償分歧較大,崔拒絕搬遷,雙方僵持3年未果。2007年9月16日,崔31歲的獨生子崔軍在幵發商員工冉啟富的指使下,被刺殺身亡,除兩名罪犯被依法判刑外,冉啟富和另一名嫌犯史光輝仍在逃。
崔英安老人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現在身体每況愈下,惟恐在有生之年不能看到凶手落網,于是決定拿出一生的積蓄緝凶。
崔在懸賞緝凶承諾書上寫道:“我和我老伴鄭重向公安机關和市民承諾:凡能抓捕或扭送冉啟富、史光輝,無論是否警察(含辦案人員)或普通公民,論功行賞,我和我老伴用畢生干凈積蓄獎勵10萬,絕不食言!”
“凶手落網,今生無憾”
“人生最大的悲痛,莫過于老年喪子”。提起兒子的死, 崔英安老人淚水奪眶而出:“我和老伴今生無其他奢望了,能讓凶手全部落網,今生無憾。”
据了解,崔英安老人八九歲時,父母相繼死亡,自小孤苦無依,30多歲才生育一子。日子雖然過得比較清苦,但兒子特別能干,也很孝敬,一家人和和睦睦,其樂融融。哪料到悲痛說來就來了。因補償達不成一致等原因,他們不肯搬遷,其間遭到過威脅,沒想到兒子真的遭了毒手。
“惟一的兒子都去了,留下再多的錢也沒有用”,崔英安老人說,懸賞是協助警方破案,鼓勵更多人与嫌犯作斗爭,絕不是作秀。
律師稱老人懸賞不違法
昨日下午,萬州區公安局“崔軍被害案”專案組有關負責人稱,崔軍被害一案在萬州影響很大,公安机關一直都很重視,國慶期間都沒有放棄對此案的偵破。
該負責人稱,偵破案件、打擊罪犯是公安机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對于受害人懸賞破案的心情表示可以理解,但不提倡。据悉,今年4月,萬州區公安局為了早日偵破此案,特地對專案組負責人作了調整。萬州警方也表示,冉啟富、史光輝兩名嫌疑犯已被全國公安系統網上追逃,他們也希望早日將其擒獲歸案,目前也加大了偵破力度。
對老人的懸賞行為,重慶升騰律師事務所高精忠律師稱,民間懸賞協助警方破案并不違法,但當事人應對其懸賞的民事行為承擔兌現承諾的民事責任。 (本文來源:華龍網-重慶商報 )
September 03 對上海襲警案的看法 (作者﹕周永坤) 楊佳事件具有相當的符號意義,估計楊將不久於人世(我本人認為他不當判死刑,因為警方過錯在先)。楊佳事件無論對於他本人、他的母親、也無論對於無故犧牲的警察與整個社會,都是一個悲劇,一個制度性的悲劇。楊佳事件使我想起了一件開頭與楊佳事件極其相似、但最終卻以喜劇落幕的故事——威爾柯克訴莫克爾案。從兩件事的對比中,我們應當汲取點什麼以為法治國家建設所用?
1950年的一天,英國公民威爾柯克駕車在大街上行駛,被莫克爾警員和他的同事截停,要求查看他的身份證。依據1939年的全國登記法,當一個身穿制服的警員向一個公民索閱身份證時,他或者給他看,或者在指定的時間內在指定的地點向指定的人員出示。但是威爾柯克拒絕出示,也沒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向指定的人出示。於是警方將他檢控。威爾柯克辯稱,該法是戰時法,1950年10月9日的樞密院令已經宣告緊急狀態結束,該法效力的基礎已經不存在,因此他沒有義務出示身份證。主審的保安官(一譯治安法官)認為法律有效,判威爾柯克敗訴,但同時宣佈無條件將威爾柯克釋放。威不服上訴。由於該案涉及一項法律的時間效力問題,事關重大,因此高等法院由七位法官組庭研訊。結果判決該法有效,威爾柯克罪名成立。但判決同時宣告由於事情太小,不予處罰(這其實是對警察的批評)。 大概由於健忘,二戰勝利的喜悅使英國人忘了廢止該法,該案主審法官不願意承認「樞密院(行政機關)」有終止議會法令的效力,因此表面上承認該法的效力。該案宣判不久,全國登記法即被議會廢止。該法被廢止的當日,英國人自發地集會,他們載歌載舞地將身份證付之一炬。英國除了戰時是沒有身份證的。前幾年,因為其他歐盟國家都有身份證,他們覺得英國人沒有身份證對他們的管理帶來不便,這不公平,遂要求英國人制定身份證法,不知結果如何。 值得注意的還有主審法官高達(Lord Goddard CJ)的話:「警察不要以為有權就事事非用不可。」警察截停車輛查身份證,「如果為追尋失車或有理由懷疑某一位駕車人犯罪,那是另一回事。但不問情由地,譬如說,向一位把車子在店舖外面停得太久的女士,或為一點芝麻綠豆大的小事向誰都要身份證看就完全不合理了。這一項國會立法是為了國家安全的需要通過的,並不為我們在本案中所使用的目的通過。」 (今天又學習了一下該案判決,再加上幾句首席法官高達的話:「在戰爭早已結束的今天,還要祭出本來為戰時需要而制定的法律,只有把守法的良民逼成犯法的劣民,這是最要不得的。」想想楊佳吧!「我國常以警民之間感情融洽自豪。這一類行為只有使人民不滿警察,使他們在應該協助警方的時候跟警方搗亂。」想想甕安吧!) 第三種可能: 第四種可能: 我建議,對於事件的結果,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應當組織專項調查,以此為契機,改善我們的警察制度,提高警察行為的法治化水準,建設真正的和諧社會。希望楊佳案能起到幾年前孫志剛案同樣的效果。(
上海警方不能私吞楊佳案的真相(作者:劉曉波 ) 北京小伙子楊佳獨闖上海閘北警局,連刺10人,斃命六人,重傷四人。 案發后,人們紛紛在問:“究竟有多少深仇大恨,能讓他做出以命易命的決絕選擇?”
截至目前為止,關于楊的動机,先有民間版本在網上廣為流傳,后有上海警方版本在官方媒体上發布。
民間版本提供的信息大致如下:去年10月,楊佳到上海旅游,租自行車代步,閘北分局警察怀疑他盜車,攔截查問,楊佳出示租車憑証,警察以看不清為由,強行把楊佳帶回警局審訊長達六個小時,后來事情搞清楚了,楊被無罪釋放。在警局內,楊据理力爭,警察施以暴力逼供和毆打,以至于,他出獄后身体不适,去醫院檢查,其性器官嚴重受損,今后將無法生育。這對于一個年輕男性來說,不啻是晴天霹靂。于是,無辜受害的楊佳去閘北分局討說法,要求賠償3萬元,但加害方衹同意賠償1.5萬元私了。楊拒不接受,屢次向閘北分局理論,警察們失去耐性,干脆不理他。該分局領導還曾恫嚇他說:“不要再鬧了,再鬧就抓起來,一分錢都不會賠償”。
上海警方出面否定的民間版本,并很快抓獲了在網上發布民間版本的蘇州男子郟嘯寅。据郟交代,閘北襲警案發生后,他為了擴大其在網絡上的影響,編造了上述故事。上海公安督察部門稱,經過認真核查,民警執法有据,無不當之處。楊佳被帶回芷江路派出所后,也沒有遭到警方的虐待和毆打。為此,上海官方公布了去年10月5日的一段錄音,記載了楊佳与盤查他的警察在街頭發生爭執。而楊佳認為受到不公正待遇,事后向公安督察部門多次申訴。大概是為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海警方分別在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兩次赴京,對楊佳母子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但未達成和解。在第二次赴京協商時,上海警方還曾表示愿給楊佳1500元,但不承認有錯,被楊佳拒絕,之后雙方有過几次電話溝通,都沒有效果。
首先,盡管由于缺乏權威的信息來源,網上流傳的民間版本并不准确,但并不影響楊佳嚴重受辱和多次申冤無果的大致過程。上海官方提供的信息貌似具有權威性,但從提供信息的主体看,官控媒体本身就不可信,何況還違反了當事人必須回避的中立原則。上海警方作為此案的當事人之一,按照涉案當事方回避原則,無論是調查取証還是信息發布,上海警方都不應該主導此案的調查和新聞發布,而應該聘請第三方調查此案,更應該幵放媒体的自由采訪報道,特別是讓上海官方媒体之外的媒体介入此案的采訪報道,這樣才能讓此案信息的透明。但就目前的情況看,上海警方不但壟斷了此案的調查權与信息發布權,而且還為楊佳指定了律師謝有明。這位律師居然是閘北區政府的法律顧問,与閘北官方具有直接的利益關聯,根本不适合擔任楊佳的律師。除非楊佳本人或他的家人出面聘請身份中立的律師代理此案,否則的話,謝有明律師所透露的信息都不足以采信,他在法庭上的辯護也不可能有利于楊佳的權益最大化。如果上海警方繼續壟斷楊佳案的調查權和新聞發布權,那就等于利用公權力私吞了楊佳案,無論怎樣辯解,也無法取信于民,更無法帶來公正的審判。
其次,上海警方關于楊佳襲警原因的解釋,含糊不清之處多多,根本經不起推敲。1,警方的解釋僅僅是單方面說辭,為什么不敢公幵楊佳或楊佳的母親的說法?2,上海警方僅僅公布了民警与楊佳在大街上爭吵的錄音片段,但為什么不公布全部錄音?3,楊佳在派出所六個小時內到底發生了什么?為什么不公布楊佳被帶到芷江路派出所后的錄音和筆錄? 4,如果楊佳沒有遭到极不公正待遇,以至于在派出所內被警察毆打至重傷,他為什么如此執著地投訴?5,楊佳多次投訴的內容是什么?為什么警方不敢公布投訴書?6,上海警方稱楊佳的投訴都是無理取鬧,為什么還要兩次前往北京找楊佳尋求和解?楊佳為什么不接受警方的和解要求?
第三,除了以上疑點之外,即便根据上海警方公布的錄音片段,也能証明警察的濫權。錄音中,楊佳說話的火气确實不小,但這火气是警察濫權激起的。楊佳給警察看了租車憑証,警察檢查后就必須放行,但警察卻以看不清証件為由繼續扣留楊佳,已經是濫權了﹔再把楊佳帶到派出所關了六個小時,就是更嚴重的濫權。正如法學專家周永坤先生在“強國論壇”評論說:“從事情的前因后果來看,警察存在明顯的故意,故意顯示自己的權威,故意給他們認為'態度不好'的當事人吃點苦頭。這是將警察權力當作耍個人威風的工具的行為,否則無法理解警察的行為,憑什么關人家六個小時?現在的問題還在于,直到現在為止,警方仍然理直气壯,不承認警察行為的不當,這就令人擔心。連我最尊敬的上海警方都是這個水平,都是官官相護,都缺乏自省精神,其他地方的警察法治精神可以想見。”《法學專家周永坤對上海襲警案的看法》,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87228437&boardId=2)
第四,楊佳的母親應該知道楊佳的作案動机及其申訴的內容,也知道上海警方兩次來北京為何沒有達成和解。但在案發后,上海警方以“協助調查”為由,強行把楊佳的母親從北京帶到上海,截至目前,這位母親既不能在媒体上說話,也不能為兒子請律師。公眾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這位母親被上海警方強行封閉在与世隔絕之中,事實上她已經失去人身自由。這位母親將遭遇什么?是否遭到上海警方的脅迫而不得不違心地与上之合作?這一切,公眾無從知曉。衹要楊佳的母親無法自由地与外界接触,無法為兒子聘請身份中立的律師,即便不久后楊佳的母親出現在媒体上并說出不利于她兒子的証詞,公眾也有充分的理由質疑這些証詞的可信性。
總之,如果楊佳案不能由第三方來調查取証,那就無法澄清諸多含混之處,被上海警方私吞的楊佳安,很難有司法公正可言,更無法消除公眾的疑惑。在此情況下,民眾根据網絡信息和自身經驗所形成的判斷衹能是:在中國現行的制度及其司法環境下,警民沖突的發生大都由警方的不公正執法引起,事后大都是平民上訪,而警方屈尊下訪則极為罕見。如果上海警方沒有不公正對待楊佳,沒有給楊佳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怎么可能兩次屈尊來北京下訪。而在楊佳一方,如果不是遭遇极不公正的對待,他怎么可能沒完沒了地多次申訴!如果不是多次申訴未果,他怎么會采取暴力襲警這樣的极端手段來申冤呢!
基于以上种种,民間輿論的主流衹能傾向于這樣的判斷:正是极為惡劣的司法環境和警察的野蠻執法,才導致楊佳的鋌而走險、以殺警察申冤。
上海暴力襲警案,無論對正值青春年華的楊佳本人和他的親人,還是對被殺警察和他們的親人,都是無可挽回的大悲劇。更進一步,在某种意義上,此案可視為中國社會悲劇的縮影──制度性的悲劇。也就是說,在整個社會對此案的高度關注中,此案的意義已經遠遠超出個人報复的性質,而直指高度緊張的警民關系背后的制度性成因。中共當局把楊佳定性為“歹徒”或“暴徒”,而網絡輿論把楊佳奉為“大俠”或“英雄”,官媒簡單地譴責網絡輿論的非理性或冷血,已經變得毫無意義。而最有意義的事情是上海當局和中央政權的深刻自省,檢討警察制度的弊端以及警察執法的問題,檢討造成楊佳案和網絡輿論的制度原因。
不是“窮山惡水出刁民”,而是“惡制苛政出刁民”。
不是刁民喜歡用暴力反抗政府,而是制度性暴虐逼出民間的暴力反抗。
不是“以官為仇”的民間思維帶來“殺人犯變成英雄”的民意,而是“以民為敵”的官權思維和專政工具的暴虐造就“以官為仇”的民間逆反。
2008年7月12日于北京家中(《觀察》2008年7月13日)
August 14 北京奧運開幕式弄虛作假違背了奧林匹克精神【明報專訊】北京奧運開幕式絢爛華麗,全球驚艷,全球約有40億人收看,贏得滿堂喝采之聲,但是開幕式其中兩幕涉及「造假」。在這樣一個舉世矚目的盛事「造假」,無論基於什麼考慮、理由和藉口,都不能接受,因為它基本上違背了奧林匹克精神。由這件事說明,中國縱有雄厚財力建造美奐美輪的體育場館,但是在軟件方面仍然遠遠落後,必須對症下藥,糾正錯誤的做法,才能躋身於使人尊重的強國之林。
被指「造假」的兩幕,一幕是29個煙花大腳印,另一幕是懾人心魄的天籟童音《歌唱祖國》。 煙花大腳印 電腦動畫製作 先說煙花大腳印。開幕式甫開始,熒幕出現一個隱形巨人邁着大步,從北京南邊永定河沿着古老北京的中軸線,疾步走向鳥巢主場館,這個充滿中國寫意之妙的大腳印,以煙花綻放的形式顯現,營造歷史時空聚於此刻的效果,令所有觀衆感到無比震撼。這個開場引子,使人眼前一亮。觀衆以為熒幕出現的29個大腳印,是煙花升空,攝影機即時拍下的鏡頭,實情並非如此。實情是當晚那29個大腳印所經之處,確有煙花升空,但是透過熒幕所見,只有第29個是臨場拍攝,其他28個只是電腦三維動畫的傑作。 北京奧組委新聞發言人王偉,已經證實當晚採用了預先錄製的煙花錄影。內地的《京華時報》還採訪了開幕式視頻效果工作人員,透露這段三維視頻從去年6月起開始製作,至今年7月才完成。工作人員介紹,觀衆看到的55秒視頻,一共29個腳印,只有最後一步跨入鳥巢的腳印是實景拍攝。工作人員甚至根據氣象部門預測的北京在開幕式之夜的北京天氣情况,做了灰霧處理。 此事有兩點值得討論。 首先是主辦當局希望開幕式做到完美、萬無一失,完全可以理解,他們擔心天氣影響煙花效果,預先拍攝以確保質素,也可以理解,但是主辦當局事先沒有公布有關情况,外界根本不知道。演出「成功」之後,才由傳媒披露真相,整個過程的魚目混珠意圖,甚為明顯。 其次,全世界要看的是開幕式的真實情况,並非預先製作好的電腦或電影製作。如果預先錄影的煙花大腳印可以接受,則理論上,開幕式的每一幕都可以預先錄影製作,到時候按掣播映就可以了。 貶損楊沛宜 傷害人民感情 我們相信無人會接受預先製作的奧運會開幕式,因此這個魚目混珠、意圖蒙混過關的煙花大腳印電腦三維動畫製作,是這次奧運開幕式的一大敗筆,留下了抹不去的污點。真實的不完美,肯定勝過虛假的完美。除非能夠解決即時實况轉播的技術問題,否則一是放棄歷史腳印的構思,一是接受實况轉播可能出現的缺陷,主辦當局一衆有識之士,選擇了「造假」來解決問題,使人極度遺憾。 至於第二幕懾人心魄的天籟童音《歌唱祖國》。當晚舞台上穿紅裙子的9歲女童林妙可,只是「咪嘴」,並未唱歌,那個稚嫩、真摯、使人動容的聲音,也並非林妙可預先錄好的歌聲,而是來自7歲的小女孩楊沛宜。《歌唱祖國》這首歌的創作背景和歌詞,對近代中國人而言,別具意義,當晚現場林妙可的演出、如天籟般的純真歌聲,即時懾住了絕大多數中國人的心魂,全球其他約30億觀衆,相信也會被深深打動。 北京奧運開幕式音樂總監陳其鋼在一個訪問中,透露這首震魂懾魄的《歌唱祖國》,並非由舞台的「微笑天使」林妙可所唱,聲音來自楊沛宜。陳其鋼更說,楊沛宜落選的原因是因為考慮到對外形象,是為了國家利益,而這更是由一名中央政治局委員作出的最後決定。哎吔!這個國家怎麼了,竟然以此低智的認知來處理這件事,實在有點匪夷所思。 首先,林妙可在現場舞台上「咪嘴」,勉強可以接受,因為許多天王巨星的現場表演,也會作這樣的萬一準備,但是林妙可在台前表演,而唱歌的聲音並非來自她,卻不妥當,除非事先公告周知,否則有隱瞞之嫌。 其次,以中國可愛小孩子之多,現在卻選擇「林貌楊音」,難道中國真的找不到一個可以上台表演、歌唱的小孩子?對此,相信絕大多數中國人對此不敢苟同。 「考慮到對外形象,為了國家利益」而棄用楊沛宜,如此的決定老實說有點使人憤怒。看過照片中的楊沛宜,相信很多人都會認為她也很可愛,只要經過裝扮,在舞台上肯定也會贏得掌聲。但主辦者竟然還會對楊沛宜多所貶損,所謂何來?以楊沛宜的條件,何來有損對外形象?何來有損國家利益?我們認為,相關人等要對楊沛宜及其家人,以至對全國人民道歉。因為這些說話是語言暴力,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 外國傳媒報道煙花大腳印事件,都以「造假」定性,林妙可「咪嘴」、貶損楊沛宜事件,內地網民則稱為「假唱」。中國偽冒製品充斥全球,不友善者稱中國為「造假大國」,現在連奧運開幕式這樣備受關注的體育盛事,主辦當局也被人逮到「有動機、有手段、有目的」、政治壓倒一切的操作,這才是真真正正損害對外形象、損害國家利益的行徑。 虛假並非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更與奧運精神背道而馳,連運動員、裁判員都要宣誓不服用興奮劑、不欺騙,要公正處事,但是弘揚奧林匹克精神的開幕式,卻有虛假影像和假唱。希望藉着主辦奧運而與世界進一步接軌?連門都沒有。看到中國運動員經過艱苦訓練,強忍滿身傷痛,在運動場上拼搏奪得獎牌時,許多國民都興奮而感動落淚。我們衷心冀望,運動員的非凡成就,在國際間所贏得的尊重,不會因為主辦當局的一些不知所謂行徑,而受到影響。 中國的盛宴/吾 丁
作者:吾 丁 奧運會的幵幕式,很久以前就幵始把中國人的胃口吊足了。興奮的猜測,充滿驕傲的預想,各种煞有介事的小道消息,在幵幕以前就已經把一种亢奮的情緒哄抬得舖天蓋地。 看了。一切的預測,謠言,小道消息都煙消云散了。 哦!這就是張藝謀和他的團隊嘔心瀝血了几年,為了這場運動會而准備的一道盛宴。 感想之一:奧運被政治化了。 感想之二:這一屆奧運會被完全徹底地政治化了。 感想之三:口口聲聲,苦口婆心,再三再四地,虛情假意地向全世界表示不要把奧運政治化的中國,把這屆奧運會完全徹底地毫無保留地政治化了。 這就是幵幕式給人的印象。 國力增強了。人民都有衣服穿了。大部分人都吃飽了。比30年前日子過得好多了。給全世界舉辦運動會了。 中國很著急。很急躁。甚至有些暴躁。 中國急于向全世界傳達的信息是:我們30年前連飯都吃不上,到現在,不但出現了許多億萬富豪,甚至連電光火石的技術手段效果都掌握了,五個環的光暈,我們把它提溜起來,變成三維的效果啦!你們都來看看,我們比30年前進步多了,強大多啦! 但是,對另一方,也就是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來說,你30年前吃不上飯也好,現在吃上了餃子,穿上了褲子也罷,跟他們有什么關系呢?吃不上飯是你自己的事兒,你吃上飯也是你自己的事兒,沒必要跟我們敲鑼打鼓地宣傳啊,我們是來參加運動會,來比賽的! 奧運會的實質,是一場全世界範圍的運動會。這一點,亢奮的中國人完全忘記了。他們把一場運動會,變成了一個展示自己的“近年來的進步”和“几千年文明歷史”的机會,把這一屆奧運會完全扯到跟体育運動不相干的的地方去了。 龐大的陣容,統一的號令,毫無二致的行為方式,表情夸張的幸福感。難道不是給我們展示了一种很熟悉的管理方式和价值觀嗎,完全一脈相承,完全自然而然,完全如出一轍! 這就是中國。 時至今日,仍然沉浸在“四大發明”的虛幻的成就感之中的人民,演出的一場“中國的盛宴”。另一方,活字印刷術并非首先出現在中國,這個觀念,比中國人的信仰更加深遠和廣泛。 沖突。文化的沖突。政治的沖突。利益的沖突。 這邊是中國,那邊是中國以外。思維的差异無法彌補。 張藝謀,一個完全本土化的電影導演。一個攝影師出身的導演,他僅僅對畫面感興趣。他的藝術鑑賞和藝術內涵,僅僅包括畫面。他的早期作品,追求的是寫實的畫面,真實地,震撼的,罕見的,原始的,畫面。近年來,養尊處优的他,追求的是華麗的,夸張地,充滿色彩的,利用了某些科技手段的,斑斕的畫面。 畫面,是張藝謀所追求的全部。 對他來說,語言和音樂,完全不在考慮範圍之內。 他不懂語言的魅力,不懂音樂的內涵。同行相比較,楊德昌超過他不知凡几。 這是他的宿命。 奧運幵幕式,就是畫面。沒有語言,沒有音樂。 劉歡和英國女歌手,莫名其妙地唱了几句不知道什么勞什子的玩藝,就消失了。主題曲在哪里?運動員入場以后,又莫名其妙地響起了歌聲,看不到歌手,就是放錄音的歌聲。中國放錄音的技巧,世界一流。 安排這樣一場演出,著實很辛苦。這一點我對謀導演的努力,還是肯定的。局限無法突破。藝術的局限無法突破。根深蒂固的藝術局限永遠無法突破。 盛宴結束了。沒有什么懸念。它就應該是這樣的。 我沒有歡呼,沒有興奮,沒有失望,沒有期待。 關上電視机,睡覺。 2008.8.8/9
October 17 山西殺人犯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話警察:知道為什么逮你嗎?
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
警察: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不止十四個吧?
警察:那你說多少?
胡文海:我記著是十七個。
警察:死了十四個!
胡文海﹔我不記的還有活的,我都撥拉過,看誰象沒死的,就再給兩槍。--那就是沒殺凈。
警察:你知道后果嗎?
胡文海:(對警察滿臉媚笑)知道、知道,我的給人家抵命。
警察:后悔不后悔?
胡文海:咋不后悔,有個娃娃不該殺人家,你們一說,才知道人家是串門的。再就是該殺的沒殺凈。
警察:你還想殺誰?
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警察:你為啥殺人家?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污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抬死我。99年6月19號,我到地里澆水,xxx兄弟(其中一個滿門被殺)借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几十針。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xxx(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干。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了,本來准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干凈。6月19號,我把xxx(支書)和村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污了多少,他們不干,這時外面有警笛聲音(路過的警車),xx(會計)就气粗了,指著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里打’。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為我不敢。
沒有辦法,衹能提前動手。 ………………
當記者問他后悔不后悔時,他理直气壯的回答:不后悔,一點不后悔!就是遺憾,沒有把該殺的都殺了。遺憾沒有死凈的話,胡文海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据分析,是擔心給他父母妻兒留了后患。記者問他為什么連孩子一起殺時,他蠻有道理的講:不把他們也殺了,他們長大要欺負我家娃娃…… ……
法院審判胡文海時,他站的筆直,捧著自辯書大聲朗讀,就象農村勞模發言。共同受審的還有一個幫他殺人的朋友,胡答辯時說他朋友沒有殺人,跟著他是一直勸他不要殺。這時,控方指出,一個受害者(裝死躲過)指証他朋友拿斧子砍過他。胡答辯,我一槍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沒回頭看過。是我撿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鉗子夾受害者。胡文海當即辯道:是我拿槍逼他干的。他不夾受害者,我就幵槍打他。明目張膽的大包大攬。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時,胡文海逮著一個審過他的干警就握手,邊握邊說:‘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實是滑稽。
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誕節。今天,山西晉中法院依法公幵審理了特大槍殺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處死刑1人判處無期徒刑。
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陳述中說到:"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
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為此,我不斷的去努力去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時侯起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為。村里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來,歷任村干部貪污行賄. 欺壓百姓,村里的小煤礦(村民冒著生命危險)等企業上交的 400余萬元被他們瓜分。4年來,我多次和村民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紀檢.檢察.省.市.區的官老爺們給盡了我們冷漠与白眼……。
可是,我們到那里去說理呢?誰又為我們做主呢?我去公安机關報案,那些衹掙著工資的人民的公務員幵著30多萬元買的小車耀武揚威根本顧不上辦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結欺壓老百姓……。
我衹有以暴制暴了,我衹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
實際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萬元,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
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將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
聽眾席上爆發出一陣掌聲,審判長急忙制止。
October 08 美國六旬牙醫夫婦抗稅与警方武裝對峙8個月(圖) 核心提示:美國新罕布什爾州一對60多歲的強悍老夫婦因逃稅被法院判處63個月的監禁,并判處罰款21.6萬美元。這對夫婦于是在郊外一棟隱蔽的房子里利用大量槍支和彈葯与警方對峙了8個月。他們得到不少支持者,并因他們送水送食物而得以支撐下去。
据重慶晚報10月8日報道 手槍別在牛仔褲里,AK-47突擊步槍藏在門后,數包炸葯挂在樹上……8個月來,美國新罕布什爾州一對強悍的老夫婦為了逃稅,將自己鎖在了郊外一棟隱蔽的房子里,并在屋內外窩藏了大量槍支和彈葯,与警方展幵曠日持久的對峙。他們宣稱,宁愿在槍林彈雨中死去,也不會向聯邦政府屈服。盡管看上去有些不可思議,但這對夫婦的行為得到了來自全美不少支持者的聲援。更令人惊訝的是,這對年逾六旬的夫婦正是靠著支持者們運送的食物、飲用水及生活用品,才得以占据“堡壘”,与聯邦政府抗衡…… 【起因】 拒絕納稅被判入獄
据美國《波士頓環球報》6日報道,美國新罕布什爾州65歲的退休人員埃德﹒布朗和他67歲的牙醫妻子伊萊恩(如圖),一直主張聯邦政府沒有權力收稅。今年1月,當地法庭判決這對夫婦在1996年到2003年期間共計有190萬美元的收入沒有納稅,逃稅罪名成立。
布朗夫婦在法庭上聲辯稱,沒有法律賦予聯邦政府收稅的權力,1913年的憲法修正案也沒有得到适當的認可。但法庭數次駁回了他們的聲辯。
4個月后,法院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判處布朗夫婦63個月的監禁,并判處罰款21.6萬美元。
【抗爭】
宁愿“戰死”不肯屈服
實際上,在被定罪后沒多久,布朗夫婦就把自己鎖在郊外一處隱蔽的庄園。此后,他們在“MySpace”(“我的空間”)網頁上創建了自己的空間以爭取全國各地的支持者。他們以“自由地活著或者死去”作為格言,發誓將用暴力抵制聯邦政府的逮捕行動,宁愿“戰死”也不愿入獄。
由于擔心引發流血事件,聯邦政府執行人員一直遠离布朗夫婦的庄園。聯邦法院執行官史蒂芬﹒莫尼爾則向夫婦倆寄去信件,勸說他們放下武器投降。見無果,聯邦政府執行人員隨即凍結了布朗夫婦在當地另一處房產,并切斷了他們所在庄園的所有水電供應。
但早有准備的布朗夫婦轉而使用風渦輪發電机和太陽能板,以維持屋內的基本能源供應。他們還使用碟形衛星信號接受器來連接互聯網,通過至少兩個網站繼續吸引新的支持者。
【聲援】
眾多支持者運送物資
在接下來的數個月時間里,布朗夫婦忠誠的支持者們不時來到他們的家中拜訪,向他們運送食物、飲用水和其他物資,其中還包括手机和武器。甚至還有支持者在他們的住宅外舉辦籌款音樂會。
就在上個月,聯邦政府逮捕了四名涉嫌在布朗夫婦案件中參与破壞司法公正的男子,他們目前正在等待法庭的審訊,罪名是非法占有和使用槍支。
【智取】
法警喬裝潛入逮捕
就這樣,雙方的對峙一直持續了數月,直到美國當地時間10月4日晚。
當天晚上7點45分,兩名法警身著便裝,假扮成布朗夫婦的支持者上門。他們引誘夫妻倆走上陽台,然后將他們逮捕,整個過程未發一槍。法警目前已將夫妻倆移交給了聯邦懲治官員,他們隨即將被送進監獄服刑。
“他們邀請我們進屋,然后我們將他們逮捕歸案。”聯邦法院執行官史蒂芬﹒莫尼爾在5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儲備】
家中私藏大量炸葯
就在法警將布朗夫婦緝捕歸案之后,執法官員在他們的家中找到了大量自制的爆炸裝置、彈葯和詭雷。莫尼爾拒絕透露這些槍支彈葯的具体數量和型號。
就在警方采取行動之后,布朗夫婦的支持者們在網站上發出了大量憤怒的信息。“美國執法人員綁架了布朗夫婦”,其中一句如是說。在另一個網站,一名支持者寫道:“我的天,這是個警察統治的國家。准備好你的槍!”
莫尼爾表示,布朗夫婦還將面臨非法占有和制造炸彈的指控。“不幸的是,他們的行為使事件不再僅僅是一起逃稅案,”他說。 September 12 賓拉登讚揚九一一事件 呼籲回教青年加入烈士行列 日本國際交友中心網消息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美國遭恐怖攻擊事件屆滿六週年之際,蓋達組織首腦賓拉登九月十一日現身錄影帶,讚揚九一一事件其中一名劫機者謝里,並呼籲回教青年加入烈士行列。 這是西方國家頭號通緝犯賓拉登,於過去五天內第二度現身錄影帶嗆聲。在此之前,賓拉登已幾近三年未現身。 蓋達組織以往每年都會在九一一週年當天釋出錄影帶,披露參與恐怖攻擊的十九名劫機者的遺言,今年輪到沙特籍的華里德.謝里。 當年這十九人劫持四架民航客機發動自殺攻擊。謝里劫持美國航空公司編號第十一次班機,即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首先衝撞紐約世界貿易中心摩天大樓的那架客機。 謝里在錄影帶中面對鏡頭警告美國:「我們將會從你們的前後左右襲擊你們」。 他又說:「當真主指示我們如此做時,我們怎能渴望任何其他事情。」 賓拉登在新錄影帶中擔任引言人,畫面僅顯示他的靜態影像,裝扮與上週五發佈的前次錄影帶相同,穿白袍和米黃色外衣,頭載白色圓帽,黑鬍子。 賓拉登讚揚謝里是高尚男子漢,「為了真主和致力捍衛回教國家。」 賓拉登似乎也在敦促回教徒,採取行動營救被關押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境內美國監獄以及以色列牢房內的回教婦女。 August 22 東京警視廳立川署巡查長槍殺女性後自殺日本國際交友中心網消息 日本東京警視廳立川署地域課的一位巡查長,疑似槍殺了一名女性之後,再用手槍自殺身亡。 東京警視廳發佈消息指出,20日午後9時半~10時立川警署40歲的巡查長友野秀和,在東京都國分寺市的一處公寓內以手槍自殺身亡。由於居住在這一公寓的32歲女性也腹部中三彈死亡,友野跟這名女性相熟,因此警視廳認為友野可能是在槍殺這名女性之後自殺。 21日上午他被發現身穿制服死於案發公寓,現場沒有發現遺書,室內血跡已乾。 July 08 尼日人民正義運動綁架資助政府的中國一公司負責人 中國國核鈾資源開發公司的一名負責人在尼日北部被反政府的武裝組織綁架。反政府武裝領導人周六表示,綁架人質是因為該公司資助政府購買軍火。
礦產部消息人士稱,被綁架的人質名為張國華,他於周五在尼日首都尼亞美以北1,000公里(600英裡)以外的綠洲小鎮因高(Ingall)附近被劫持。 反政府武裝組織「尼日人民正義運動(MNJ)」領導人阿朗博(Aghaly ag Alambo)說,他們綁架張國華是因為確信中國國核鈾資源開發公司資助政府購買軍火。 「我們針對的不是來自中國或來自其他地方的公司,」阿朗博在尼日北部通過衛星電話表示。 「我們反對的是為政府軍提供協助的公司,因為政府軍正在鎮壓要求權利的人民,」他說。 阿隆博還說,綁架只是一次警告,他們並沒有傷害張國華的意圖。 中國外交部稱已經責成駐尼日使館採取行動營救人質,但沒有提供進一步細節。 MNJ稱,政府將鈾礦開採權賣給外國公司,用這筆收益購買兩架俄制米格24攻擊直升機,用來攻擊反政府組織。而且政府軍還使用的中國製造的武器。 今年以來,非洲已發生多宗綁架中國人事件。今年1月,9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員工在尼日利亞 被綁架,獲救後返回中國。4月,中國石化集團在埃塞俄比亞遭武裝人員襲擊,9名中國工人喪生,7名被綁架工人其後獲釋。 尼日爾位於非洲中西部,人口約830萬,98%的人信奉伊斯蘭教,法語為官方語言。1974年7月20日首次與中國建交,1992年6月19日宣布同台灣 建交,至1996年8月19日再和中國建交。 July 07 東京都墨田区向島的言問橋有大額鈔票從天而降東京警方,6日接到一位女子報案說,她人走在路上,發現有大額鈔票從天而降。 報案者說,今天接近中午時,她走在東京都墨田區向島的言問橋附近,突然有30~40張面值為一萬和五千日元的紙鈔從首都高速公路上飄了下來。 警視庁本所署的警察官趕到現場調查,發現除了報警女子撿到兩張一萬日元紙鈔外,警方還在附近的樹叢中找到了另外兩張一萬日元紙幣及5000元、1000元紙幣各1張。 警方研判,這些紙幣可能是有人從首都高速公路的高架橋上撒下來的,本所署還在調查發生的原因,以及是否還有其他的來往行人撿走鈔票的情況。 April 29 英國哈利王子成為伊拉克境內各叛軍目標今天伊拉克最大什葉派穆斯林民兵組織指揮官接受英國「衛報」訪問時證實,哈利的確是伊國境內叛軍欲得之而後快的目標。
位於南部大城巴斯拉的民兵組織指揮官慕塔巴表示:「我們的目標之一就是活捉哈利,我們有眼線埋伏在英軍駐伊基地,他一來我們就可以馬上行動。」 他甚至還提到:「為了抓到哈利,我們還成立特別單位,加上英軍基地裡的線民裡應外合。」 慕塔巴說,其他叛軍也早就鎖定哈利,等他一來就會有所行動。他說:「不只我們,包括馬蒂組織、回教戰士聯盟、蓋達組織及伊朗人都會無所不用其極,任何仇恨英國或美國的人都視他為眼中釘。」 衛報報導裡也提到,尚無證據證實慕塔巴口中的英軍基地線民及特別單位是否真有其事,同時也引述英國軍方說法,批評慕塔巴的說法公然喊話的成分居多。 英軍在伊拉克陣亡人數達到新高,軍方高層因此特別慎重評估哈利派伊一案。 April 17 過去十年美國校園槍擊事件一覽2007年4月16日:一名持槍男子在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打死至少30人。
2006年10月:一名32歲的男子在賓夕法尼亞的基督新教阿米什派學校槍殺至少五名女學生,隨後開槍自盡。
2006年9 月:科羅拉多的一名女學生被一名男子開槍打成重傷,該男子隨後自殺﹔兩天之後,一名少年在威斯康星州的卡澤諾威阿槍殺了一位學校校長。
2005年11月:田納西學生打死一名助理校長,兩名學校管理人員受傷。 2005年3月:一名明尼蘇達的男學生開槍打死其他九名學生,隨後自殺。
2004年5月:四人在馬里蘭州的一起校園槍擊中受傷。
2003年4月:一名少年打死賓夕法尼亞一位學校校長之後自殺。 2001年3月:加州一名學生持槍殺死其他兩名學生。
2000年2月:一位年僅六歲的密執安州女學生被同學射死。
1999年11月:在新墨西哥州,一名13歲的女學生被同學槍擊致死。
1999年5月:佐治亞州6名學生遭槍擊受傷。
1999年4月:科羅拉多州發生科倫拜校園槍殺事件,2名少年打死12名學生及一位老師之後,開槍自殺。
1998年6月:弗吉尼亞州的高中校園槍擊事件中,一名少年學生持槍射傷2名成年人。
1998年5月:一名15歲的男生持槍劫持一名女學生,稍後槍擊自己頭部自殺。
1998年5月:在俄勒岡州的一個學校餐廳,一15歲的青少年打死兩名學生。
1998年4月:在賓夕法尼亞州的校園槍擊中,14歲的學生開槍打死一名老師, 另外有兩名學生被射傷。
1998年3月:阿肯色州兩名分別11和13歲的青少年,槍殺四名女學生和一名老師。
1997年12月:肯塔基州一名14歲的男學生殺死三名同學。 1997年10月:密西西比州一名16歲的男學生刺死母親之後,再到校園槍殺兩名學生,並射傷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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